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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医院业务发展的需要,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党政综合办宣传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工作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乐于奉献,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新闻学、传播学、汉语言文学、公共卫生管理、公共事业管理等相关专业,男性优先;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办法及步骤
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费用自理),综合考察后,择优录用。具体程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0月12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方式:扫描二维码填写信息,截止日期10月12日。
3.现场审核
应聘者填写报名信息后,到丽水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六楼(601室)党建办进行现场审核,请携带以下资料:
①《报名表》一份(见附件),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②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③请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
现场审核时,请扫码进宣传岗位招聘群,并关注此群通知,医院将不再进行电话通知。
4.联系电话
其他未尽事宜由丽水市妇幼保健院党建办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8-2106900
5.联系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寿尔福路7号(16路、19路、26路直达妇保院;17路达妇保院南;22路达妇保院北),丽水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六楼党建办。
丽水市妇幼保健院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