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仓储有限公司系温州市鹿城区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属国有企业。现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他用工形式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无违法违纪记录;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年龄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相关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能力强。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资格设置
综合岗1人,资格条件设置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流程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
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7日—5月1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温州市鹿城仓储有限公司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lcccyxgs@163.com。报名咨询电话:0577-88626098(咨询时间:8:30-11:00;14:00-16:30止)
3、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温州市鹿城仓储有限公司进行资格筛查。
(二)面试
本次招聘主要采用面试评价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电话短信形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如实填写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根据面试结果,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根据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按相关规定进行考察。
(四)公示
按照相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拟聘用人员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应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聘用对象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其他相关事项
1、录用人员身份类别为其他用工,实行劳务派遣制,签订三年劳务派遣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薪酬标准参照《员工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温鹿工仓发〔2024〕1号)文件中“新员工”相关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温州市鹿城仓储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