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衢州市妇幼保健院编外用工需求根据《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指导意见》精神现发布衢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2024年第二批编外人员公告。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名编外人员具体岗位详见《衢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2024年第二批编外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需符合《衢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2024年第二批编外人员计划表》的相关要求。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责任心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详见《衢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2024年第二批编外人员计划表》
5.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4年7月24日40周岁及以下指1983年7月2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6.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普通高校已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按社会人员报考
7.每个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考生多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衢州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实施。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7月24日1600截止。
2.报名地点此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各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以“招聘岗位姓名”命名文件夹发送至招聘邮箱3287255199***。
3.报名材料
1《衢州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2024年第二批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3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5报考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报考人员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4.报名成功后医院联系考生加入“编外招聘温馨提示钉钉群”钉钉群作温馨提醒作用招聘流程结束后即解散。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群里发布通知。请各考生入群后及时关注、回复相关消息。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审核合格的以邮件方式发送审核合格通知请关注近期往来邮件。本次招聘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2.因考生个人原因报名表填写错误、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未达开考比例的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未重新报名等各类情况造成相应后果的由考生个人承担。
三考试
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测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为100分及格分为60分。笔试不指定专门复习用书。报考人员须按笔试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或笔试分数低于60分的不得入围面试。
2.面试采用半结构化形式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报考人员须按面试通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核、参与递补环节。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总分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如遇再相等的可进行加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衢州市妇幼保健院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衢州市妇幼保健院可根据需要经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依次递补。
五考核
考核由衢州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考核参考公务员考核有关规定和操作程序执行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考核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衢州市妇幼保健院可根据需要经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后依次递补。
六公示
衢州市妇幼保健院根据体检、考核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报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拟录用人选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卫健委”公示3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有关递补事项。
七聘用
1.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衢州市妇幼保健院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2.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2试用期满经考核确认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3存在竞业限制规定的4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定等行为的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2.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0-3081059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
3.本次招聘工作具体咨询电话0570-3056830。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4.本次招聘过程所有信息均在“衢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卫健委”部门公告公示栏进行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留意。报考期间报考人员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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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