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丽水青田县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公告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浙残联发〔2019〕45号),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招考条件
报考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身体健康。
2.服从组织安排,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残疾人事业,具有为残疾人服务的愿望和奉献精神,安心从事基层残疾人岗位工作。对不服从岗位分配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有一定的社会活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身体及学历要求:身体健康(残疾人除自身残疾部位外),能够适应从事岗位的劳动能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残疾人考生须为持有第二代、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力四级、听力四级、言语四级、肢体四级残疾人,学历条件放宽至高中及以上学历。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3年9月30日前。其他人员需在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
现役军人、现为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得报考,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户籍要求:青田县户籍或生源人员,户籍以2023年5月3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6.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87年6月25日及以后出生。
7.持有第二代或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视力四级、听力四级、言语四级、肢体四级残疾人或残疾人直系亲属(指残疾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的,请于报名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并告知工作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2023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青田县瓯南街道景云小区1幢3号县残联502室。
3.报名材料:
(1)《青田县公开招聘残疾人工作专职委员报名表》(附件1,下载后自行打印、填写)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暂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5)一寸免冠近照2张
(6)残疾人需提供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残疾人直系亲属需提供第二代或第三代残疾人证及与残疾人关系的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或户籍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上述相关证件材料外,还需随带委托书(附件2)、代报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核:由用人单位根据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学历证书全部通过学信网进行查询核实,符合招考条件的留下相关信息和资料。
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经查实,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5.领取笔试准考证:在中国青田网公示公告栏公布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
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大于5:1的,先进行笔试,后进行面试。报名人数与岗位数比例不足5: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应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字,采用闭卷形式,满分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入围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如有自动放弃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体检。
3.成绩计算。按考生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三)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残疾人除自身残疾部位外),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考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考察工作由县残联组织实施。考察阶段出现空缺,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程序确定的拟聘用对象4名,在青田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县残联统一调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毕业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凭毕业(学位)证书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若聘用期间,聘用人员因各种原因解聘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可根据工作需要,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面试合格人员需后续通过体检,未被聘用的面试合格人员的递补资格保留至2023年12月31日)。拟递补人员考察合格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