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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员(战斗员)1名。在招聘过程中,因报考人员另行择业,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进行二次补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1.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热爱基层服务工作;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3.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积极参与各项工作,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2.正在接受司法、纪检部门审查及其他被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3.对生效的法院判决书拒不执行的;4.带头或参与上访、越级上访,或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的;5.参加邪教组织或非法活动的;6.存在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三、招聘办法与程序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报名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1.报名时间:2023年 4月 6日至 4月 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2.报名地点:行政服务中心B座12楼1207办公室联系人:徐女士,电话:0571-634865003.报名资料:(1)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新利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相关证明资料,退伍军人提供退伍证。(5)无犯罪记录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6)《鹿山街道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4.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报名点接受资格审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二)考试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者凭身份证参加笔试,资格审查不通过者不通知考试。2.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3.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笔试、体能测试报名人员达不到岗位1:3要求,则按实际参加两项考试人员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三)体检和考察报考专职消防员(战斗员)岗位应聘者按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四)公示、聘用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选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2.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人员具体工作岗位由街道办事处统一分配,有关日常管理、聘用考核、经济待遇等事项均参照(富编〔2017〕37号《杭州市富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富阳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富财行〔2020〕348号)及鹿山街道办事处有关规章制度执行。3.进入面试未录取的报考人员,如遇岗位录取人员离岗,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上报区委编办审批同意后替补录用。本公告由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鹿山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