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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波市鄞州区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初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公告(2023年11月17日发布)和有关规定: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招聘指标比不足3:1的,则相应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现将取消的招聘指标数公布如下(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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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宁波市鄞州区交通运输局
宁波市鄞州区水利局
2023年12月1日
原标题:关于取消2023年宁波市鄞州区面向高技能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指标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yz.gov.cn/art/2023/12/1/art_1229172679_4337455.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