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管理岗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勤奋,有较强文字组织和沟通协调能力。
3、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4、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人员,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4年4月2日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日8:30时起至2025年4月9日下午16:00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下载附件《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电子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940509456@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江北区农业局+姓名+报名资料”。
(二)资格初审
1、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名单将在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官网(www.nbjb.gov.cn)公布。
3、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的,取消此次招聘。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2、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人员须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应聘人员如有相应职称、发表的作品或业绩证明材料,可以一并报送。
3、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
4、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5、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在江北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网站(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105199/index.html)上公告。
(四)体检、政审
参加体检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应聘人员放弃或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体检、政审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录用
1、经报名、初审、复审、面试、体检、政审等步骤,确定拟招录人员,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则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超过用人单位规定报到期限的,取消录用资格。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
(六)其他事项
1、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里有关规定执行。
2、咨询电话:0574-89184465
附件:附件: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docx
江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