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下属单位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劳务派遣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作风正派。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在2024年9月3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和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性疾病病史与未患传染性疾病,能适应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需求。
(五)景宁户籍或景宁生源;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1988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下同);除岗位特别要求外,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9月至2006年9月期间出生);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不受招聘计划中对于户籍或生源地限制;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备注栏。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按职位进行报名考试。具体程序如下:
(一)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的公告、考试成绩、有关通知、公示等,统一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ning.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9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建设路零工市场。
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提供本人填写的报名表和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附件2)并出示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资格审核
工作人员对填写了报名表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身份、年龄、学历、专业、户籍、工作经历等。报名人员经审核合格后再登记确认。
3.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4年9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到景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建设路零工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放弃考试。
4.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对报名表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视同考试舞弊,按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4)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因本县移民政策户籍已转移至县外的人员,可凭有关证明报考限制本县户籍或生源的职位。
(5)此次招聘考试与《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告》、《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招聘到基层专职从事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人员公告》、《2024年景宁畲族自治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的考试同时进行,考生不能重复报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9月8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3.笔试结束后,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确定。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2.面试入围人员请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实施前48小时,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未领取面试通知书或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面试实施前24小时,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放弃面试的,不再递补。面试工作由县人力社保部门组织实施。
3.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
(五)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考公务员体检、考察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以指定医院结论为准,考察以报考单位组织考察组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录用的保育员与景宁畲族自治县景睿人才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
五、岗位递补
本次考试保留面试合格人员拟录用资格至下次重新组织招聘时止,即:当本次所招聘岗位出现已聘用人员因招聘、辞职等原因空缺的,原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递补聘用申请。县人力社保部门将依申请情况,在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递补人员名单,然后按本公告规定程序开展好后续相关工作。
本公告由景宁畲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电话:0578-5628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