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兴仁市煤炭税费服务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试的方式,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具有一定写作能力并能够熟练使用办公电脑,能遵纪守法,态度端正,服从工作安排。
3.限兴仁市户籍;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2006年9月1日(含)后至1989年9月1日前出生的);
5.体貌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了失业登记并持《就业创业证》,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是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
(1)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
(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失业人员。
(3)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父母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高校毕业生。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5)失去土地的农民转为城镇户口的失业人员。
(6)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镇居民家庭的失业人员(即零就业家庭成员)。
(7)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四、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的;
3.有刑事责任史、吸毒史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现任村(居委会、社区)干部、“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公益性岗位人员等已领取国家相应报酬者不予安置;
5.有政治、经济问题的;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7日上午8:30至2024年9月9日下午17:00止。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求职者下载并填写《兴仁市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双面)、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毕业证原件图片等投递到指定邮箱(xrsmszx@163.com)即可,咨询电话(0859-6218519、13984661419),联系人:邱清明。
(三)资格初审:兴仁市煤炭税费服务中心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本人近期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等图片进行资格初审。
六、面试
资格初审后,通知初审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须持《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具体面试时间及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电话通知。
七、资格复审
用人单位根据面试情况,电话通知面试排名第一的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条件6中任一证明材料(如: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证》登记为失业、城镇零就业家庭提供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依据、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提供领取低保金存折等)。
5.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入职常规体检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6.辖区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需在接到用人单位电话通知后2日内到达兴仁市煤炭税费服务中心综合股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八、公示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拟确定为聘用人员,在单位或政府网站上进行一周的公示。
九、聘用方式
公示合格人员经兴仁市煤炭税费服务中心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报市人社局审批,市人社局审批通过,聘用为兴仁市煤炭税费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最长为三年,按照一年一签的方式,与兴仁市煤炭税费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三年期满后,自动解除合同关系。
十、工资待遇及要求
1.工资待遇:按兴仁市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由市人社局发放、兴仁市煤炭税费服务中心每月另给予住宿、交通补贴800元(含保险)。
2.要求:聘用人员经聘用后不服从安排、不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或经兴仁市煤炭税费服务中心考核认定为不能胜任工作的,兴仁市煤炭税费服务中心有权给予解聘处理。
十一、未尽事宜,由兴仁市煤炭税费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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