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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校医公告》(2023.10.17)规定的程序,宁波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已进入择优聘用程序。根据考核及体检结果,在合格人员中,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下列1位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名单如下(见附件)
1、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2、对上述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向宁波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反映。
联系电话:057486891931,86891327,联系人:徐老师,胡老师。
3、反映情况请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真实准确,内容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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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