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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招录50名高学历事业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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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位于长三角南翼、浙江省北部、钱塘江南岸,是G20杭州峰会主会场所在地,也是杭州亚运会主要场馆以及亚运村所在地,更是浙江省“大湾区”建设的主战场、主阵地。萧山风景秀丽,历史悠久,坐拥国家级旅游景区湘湖,是8000年跨湖桥文化的发源地。2024年,萧山经济总量突破2400亿元,成为全省首个投资、消费、出口单项指标超千亿元的“三个千亿强区”。为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和共同富裕区域范例,推动萧山区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打造“青年向往之城”的战略部署,积极创建人才生态示范区,现将招录高学历事业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和专业需求

本次招录事业人员共50名。具体岗位、人数、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2025年杭州市萧山区招录高学历事业人员需求计划表》。报名人数与招录计划不足3:1时,相应核减或取消招录计划。

招录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含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外、境外留学人员,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的硕(博)士研究生。

萧山区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校纪处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具有与岗位相适的知识、能力;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工作,具有较强的基层适应性、相融性;

(五)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在27周岁及以下(1997年3月2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4年3月28日以后出生);

(六)报考人员须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综合管理类03、04岗位须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人员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报考人员户籍以2025年3月2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户籍要求不限。

三、招录方式

按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s://xiaoshan.pta.zj.cn:8000(2025年杭州市萧山区招录高学历事业人员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时间:3月28日9:00—4月7日17:00。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审核

根据招录要求和岗位资格条件,在网上报名期间,进行报名人员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说明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三)笔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需登录报名系统,确认参加笔试。

(四)笔试

若笔试确认人数超过岗位招录计划数1:5时,则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科目一门,主要测试职业能力倾向和综合应用能力,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和材料作文。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采用问题回答等形式进行,主要侧重对应聘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业匹配度等方面的了解。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7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人选。

(六)体检、考察

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5进入体检(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者列前位)。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对象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确定。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七)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对象,将在萧山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xiaoshan.gov.cn/)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入职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在公示结束后有放弃录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均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在招录程序中,资格审查贯穿招录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二)在招录程序中,出现放弃、取消资格等情形时,可根据需要进行递补,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空缺。

(三)报考人员必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考生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0571-82898264,0571-8289826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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