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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员公告》的工作要求,现将11名拟招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署报本人真实姓名。
2.要求: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公示时间:从2023年3月6日起到2023年3月14日止,共7个工作日。
4.反映问题受理部门和电话:
乐清市人力社保局:0577-61880265。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577-61568232。
集团纪检监察室:0577-61616752。
附件:2023年乐清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考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拟招用人员名单公示.xls
乐清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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