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嘉誉实验幼儿园隶属于集美区教育局,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园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非在编教师3人,主厨1名,厨工1名,保健医生1名。
招聘内容
招聘岗位
非在编教师3名
厨师1人
厨工1人
保健医生1名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1.教师
(1)学历要求: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
(3)资格要求: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具有普通话二级乙及以上证书。
(4)岗位要求:①有爱心、细心、耐心,责任心强,品行端正;②身体健康,具有组织幼儿一日活动的能力。同等条件下,具有多年幼儿园教学经验者、成绩突出者优先。
2.厨师(1)年龄:40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持有厨师证。
(4)岗位要求:①具备履行厨师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②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有厨房工作经验并会煮大锅饭者优先录取。
3.厨工(1)年龄:40周岁以下。(2)学历要求: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3)岗位要求:热爱幼儿,诚实善良,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服从幼儿园工作安排。有相应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4.保健医生
(1)年龄:40周岁以下。
(2)学历要求:具有临床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资格要求:持有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4)岗位要求:①有良好的亲和力,沟通能力强,具有处理儿童突发疾病及意外事故的技术和能力,具备卫生消毒、营养膳食管理等能力;②能独立操作计算机,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和设备,有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
工资待遇
试用考核合格,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工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规定标准发放,交纳五险一金,待遇从优。
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19日。
2.报名方式: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并将报名表发至邮箱:495411339@qq.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岗位+电话号码”)。教学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18759276015后勤联系人:范老师联系电话:18959275438幼儿园会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非在编教师面试项目及要求:
1.主题画:根据命题进行绘画,材料由幼儿园提供。
2.弹、唱、跳:边弹边唱一首幼儿歌曲总用时3分钟以内、看简谱视唱总用时3分钟、自备一个2分钟的舞蹈。
3.片段教学:根据命题设计教案进行备课(20分钟)展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回答面试考官的若干问题。●后勤面试项目及要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综合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参加实操和面试两个环节。●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个人身份证四项内容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对过后退回,复印件留下)。●体检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入职体检费用自理。
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聘用人员将在校外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