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制外网络管理员
根据工作需要,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制外网络管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网络管理员1名(男女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行政处罚记录;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温岭市户籍且经常居住地在温岭城区;
4、年龄18至35周岁(1984年10月1日至2001年10月1日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信息安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等专业。有计算机行业从业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9年10月23日至2019年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515室(温岭市太平街道横湖中路218号);
3、资格初审:查验由报考者本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经常居住地证明、学历证书(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填写《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制外网络管理员报名表》,提交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二)考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计算机应用技能测试。
(三)体检、考察
1、体检: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经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本院进行政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录用: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待遇、管理
实行派遣用工方式管理,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标准参照温岭市人民检察院临聘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本招聘公告由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