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经研究,温州市洞头区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工作调整招聘时间和部分程序,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与岗位
按《温州市洞头区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执行。
二、招聘程序与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
2.报名程序:根据《温州市洞头区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要求,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将相关材料做好pdf文件上传附件中。
报名入口(通过微信扫描)
pdf文件所需清单顺序为:
(1)《温州市洞头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需填写好并有考生照片、考生签名)。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3)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相应证书;2022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需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需提供相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需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师范类证明材料。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生须所在高校出具师范类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生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或当年高考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招录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计划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中含“师范”标注。
(8)其他相关材料。《温州市洞头区招聘教师报名表》中涉及各项荣誉证书、任职证书(或任职证明)等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
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在报名时进行,根据公告要求,审核毕业生的资格条件。
2.复审:由招聘工作小组在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
(三)组织考核
1.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2.组织考试
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每个岗位按不超过1:5比例的确定考试对象,考试分面试和技能考核两种形式。所有考试对象均需参加面试,报考学前教育岗位需参加技能考核。面试和技能考核均按百分制计分,根据考试成绩(学前教育岗位考试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50%)择优录取。
(1)面试:采用课堂试讲的形式。主要考察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技能考核:学前教育岗位考核所需技能。
考试设置最低控制线,即面试成绩按百分制低于70分的不予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要做好个人健康管理,近期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重点地区,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
(二)所有考生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配合我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浙江省外低风险地区来温人员,参加现场面试和考试前须出具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设区市和涉疫重点地区人员,以及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或日常健康监测的,按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现场面试和考试。
(五)按疫情防控要求须采取的其他措施以各级防控部门要求为准。
四、其他事项
(一)本补充公告未说明事项,以原公告为准。
(二)本次招聘结束后,若岗位仍有空余,在疫情防控允许的情况下,再组织赴相关高校招引优秀毕业生,请广大考生关注相关信息。
(三)本补充公告由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577-63482326。其他补充事项,请关注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dongtou.gov.cn/col/col1254239/index.html)招聘考录栏。
附件:1.温州市洞头区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表
2.温州市洞头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温州市洞头区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温州市洞头区人力社保局
2021年11月22日
附件1
温州市洞头区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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