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业务工作需求,青田县水务有限公司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试用、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以下表格: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具有符合职位要求文化程度(在2021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1年9月30日之前取得报考职位规定的毕业证书;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获得文凭的人员,必须在2021年4月25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2.具有青田县户籍(以2021年4月2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职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综合素质优,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3.驾驶员岗位要求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5年及以上,没有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和交通违法行为;
4.招聘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备注栏。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1年4月25日-4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报名地点:青田县水务有限公司办公室(青田县瓯南街道湖口村60-1号6楼)
联系电话:0578-6823751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及两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报名地点,现场领取并填写报名表。
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经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面试人员,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其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面试
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
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1.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面试成绩相等的,均进入体检、考察,按照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
2.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3.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试用、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在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7日内报到,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后如发现隐瞒其本人真实情况或有不符招聘条件经查证属实的,予以解聘。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需要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测量体温后才能进入考点,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2.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用人单位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水务公司负责解释。
青田县水务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