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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孜州泸定县委统战部招聘编制外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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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聘编制外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编制外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共2名,为合同聘用制人员,主要负责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敢于坚持原则,维护法律尊严,能吃苦耐劳。

(二)年龄在21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12日以后至2003年8月12日以前出生的人员)。

(三)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以毕业证为依据,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

(四)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五)有以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严重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册工作人员(含尚未转正的试用期人员);

7.与甘孜州签订了定向培养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8月20日8:30-18:00(周末、节假日除外),只接受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泸定县委统战部(红军路306号政府综合楼4楼),联系电话:0836-3160233

3.报名提供资料:报名时需提供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2张。

4.资格初审:由县委统战部负责组织实施,对初审合格的发放《报名信息表》,考生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表》各项内容,初审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二)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2日(8:30-18:00)

领取地点:泸定县委统战部(红军路306号政府综合楼4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所有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法)。笔试、面试由县委统战部统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对整个考试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1.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民族团结相关知识、统战工作相关知识等。

笔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按照应聘岗位1:3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与最后一名入围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委统战部负责组织实施。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

3.面试

面试满分成绩为100分,进入面试人员,需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4.体检

体检时间:待定

体检地点:待定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应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由县委统战部统一组织考生到指定医疗机构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执行。

考生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政审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如折合后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低作为聘用依据),并面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结束后且无异议的,由县委统战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可履行合同续签手续。

临聘人员上岗后,工资待遇统一纳入财政预算,按现行临聘工资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泸定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干部人事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考试咨询电话:0836-3160233

监督投诉电话:18048093392(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组长)

本公告由中共泸定县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中共泸定县委统战部

2024年8月13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3qmR_eBldfVDhvic-dMz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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