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奉党办〔2018〕25号)、《关于印发〈奉化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招聘办法〉的通知》(奉人社〔2018〕103号)文件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编外工作人员73名(详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工作、责任心强;
3.身心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年龄18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下,女性35周岁以下;
5.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一般应在奉化区内有固定居所;
(二)资格条件
1.文职编外工作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功底,沟通协调能力较强;
2.勤务编外工作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武术、排爆、突击等特殊技能或者信息技术等专业特长的人员、偏远地区岗位、条件艰苦岗位急需的人员以及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转退的救援人员应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可以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条件,但是应当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后不予续签。
同等条件下,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予以优先录用。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曾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解聘的;
10.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报考程序
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核、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公示等程序组织实施,接受社会监督。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9日至8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均可。
邮件报名:将《招聘报名表》(附件2)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信网证明、驾驶证、退伍证、户口本等资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fhga110@163.com。邮件主题应注明报考岗位和姓名(如交警勤务1(溪口)-张三;派出所勤务2-李四)。《招聘报名表》非word格式的一律不予受理。邮件报名后,收到邮箱自动回复的即为报名成功,未收到自动回复的考生应当电话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否则因邮件未发送成功导致的报名无效后果由考生承担。
现场报名:持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证书及学信网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驾驶证、户口本、个人征信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四张到报考岗位对应的工作地点进行报名,报名前请先与报名联系人确认报名地点,报名联系电话和联系人详见附件1。(地址:奉化区长汀西路500号315办公室;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条件,严格对照职位表中各职位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本人自负。
2.应聘人员应确保报考信息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恶意报名、攻击报名邮箱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职位选报并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
5.应聘人员在招聘任一环节有违规违纪问题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一律不得再报考宁波市公安机关编外工作人员或辅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