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公开招录司法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公开招录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共4名。具体岗位、招录人数、学历专业等事项详见下表。
二、招录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年满18周岁并在35周岁以下;
5.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父母、配偶、子女在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司法
审计、司法拍卖等职业的;
6.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录岗位、招录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录 岗位 |
招录 人数 |
岗位职责 |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
司法警务辅助人员 |
4 |
在司法警察指挥下从事法院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参与人民法院机关安全保卫,维护审判执行秩序以及交办的其他事务。 |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
四、薪酬待遇
薪资待遇与等级挂钩,初始岗位年薪7万元/年左右(含五险一金)。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至2025年4月18日17:00。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下列材料:(1)报名表电子版(见附件);(2)身份证件扫描件;(3)学历证书扫描件,发送到nbzyzpzy@163.com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为“宁波中院2025年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姓名”。上述报名时间以具体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名表务必采用Excel格式详见附件,并请认真填写,确保相关信息准确无误。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1.体能测试参照司法警察招录标准执行。
参加体能测试,测评结果当场公布,达标进入下一环节。体能测试项目为: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女800米跑)。参加体能测试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达标,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2.体测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和面试环节,本次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和面试的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
(1)笔试:笔试考察综合基础及法律专业知识、司法警务知识。综合基础及法律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司法警务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考生须带以下证件:本人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退役士兵或具有法院工作经历等情形的,请一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予以递补,递补人员仍须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普通话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体能测试、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司法警察招录标准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在于核实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情形。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与经人社部门许可的第三方订立劳动合同。
拟聘用人员已有工作单位的,须按有关规定与原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并取得相关证明。拟聘用人员不按时(一般为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的,视作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报告人员在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时均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三)报告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核实、通知有关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报告人员有违反考场纪律、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情形的,取消其考试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7009419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009545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