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指示精神,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落实人才强院的战略方针,合理配优配强我院人才队伍,持续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组织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数共8名,临床护士6名,检验技师1名,影像技师1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具有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满足应聘岗位的资格和条件,临床护士:护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护士及以上职称,具备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5岁及以下(1989年7月23日以后出生);检验技师: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检验士及以上职称,具备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5岁及以下(1989年7月23日以后出生);影像技师: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影像技士及以上职称,具备本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35岁及以下(1989年7月23日以后出生)。
(二)有以下情况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3.因经济问题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有严重违反医德医风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等行业法规的人员。
6.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7月23日-2024年7月25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普定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定南分院行政楼二楼(普定县定南街道鑫旺大市场)
4.联系电话:0851-32222750
(二)资格审查
我分院对现场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通过即报名成功。
(三)考试
考试方式:采取面试方式。
(四)体检
1.根据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医院由我院指定,费用考生自理。
4.如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政治标准和专业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个人诚信等作为重要考察内容。在考察中发现考察人选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不再递补。
(六)聘用
面试、体检、考察等均符合我院用人岗位要求的,按我院管理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我院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管理方案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在后续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将通过电话通知本人,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我院联系不上本人情形的,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我院负责解释。
普定县中医医院(医共体)定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