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1名(其中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中医医院温溪中心分院为事业报备员额)。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青田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招聘职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青田县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2.青田县户籍的其他社会人员(以2022年7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部分职位户籍不限,详见附件一户籍、生源地要求);
3.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户籍不限;
4.本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予报考;县外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经原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报考职位(专业)所需资格条件外(详见附件一学历、相应资格要求一栏),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报考职位的工作需求;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5.招聘职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招聘计划表(附件一)。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2日(8:30-12:00,15:00-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青田县卫健局六楼会议室(鹤城街道鸣山路8号)。
3、报名材料:考生须提供2022年青田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二,下载填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高校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正照3张。
4、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8:30-12:00,15:00-17:00),逾期不领,视为自动弃权。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告。
(二)考试
1、笔试一门,以专业客观题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定于2022年7月30日9:00—10:30。
笔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并在青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tian.gov.cn/上公布。
上述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面试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在面试实施一天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根据笔试成绩(按卷面总分折算为100分)×60% + 面试成绩×4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
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卫健局组织,会同县人力社保局、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实施。
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健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截止到2022年7月22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9月30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经考试录用人员自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即日起,三个执业资格考试周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逾期解除聘用合同。
新录用的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本县卫生健康系统工作服务至少五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2022年毕业的青田县农村社区定向培养医生(招录与招聘并轨)须参加本次通告的笔试、面试,考试成绩作为统一分配依据(分配计划见附件一)。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青田县卫生健康局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考生按照《2022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三)执行。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青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8-6500792
监督电话: 0578-6821800(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
附件一:2022年青田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二:2022年青田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三:2022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二日
附件一:2022年青田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专业及岗位招聘人数最低学历,相应资格要求户籍、生源地要求用人单位预防医学1普通高校本科,2019年及以前毕业生需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不限青田县疾控中心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检疫2普通高校本科,2019年及以前毕业生需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不限青田县疾控中心医学影像学1普通高校本科,2019年及以前毕业生需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不限青田县人民医院护理2普通高校专科,2019年及以前毕业生需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青田县户籍或生源青田县人民医院医学影像技术1普通高校专科,2019年及以前毕业生需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丽水市户籍或生源青田县人民医院药学2普通高校专科,2019年及以前毕业生需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青田县户籍或生源青田县人民医院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内外科各1名)2普通高校本科,2019年及以前毕业生需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不限青田县中医医院临床医学(耳鼻咽喉科、眼科各1名)2普通高校本科,2019年及以前毕业生需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不限青田县中医医院医学影像学1普通高校本科,2019年及以前毕业生需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不限青田县中医医院医学影像技术1普通高校本科,2019年及以前毕业生需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丽水市户籍或生源青田县中医医院中药学2普通高校本科,2019年及以前毕业生需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丽水市户籍或生源青田县中医医院医学检验技术1普通高校本科,2019年及以前毕业生需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青田县户籍或生源青田县中医医院护理学5普通高校专科,2019年及以前毕业生需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青田县户籍或生源青田县中医医院护理学2普通高校中专,2019年及以前毕业生需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青田县户籍或生源青田县中医医院临床医学10普通高校专科,2019年及以前毕业生需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青田县户籍或生源医共体分院(卫生院、村卫生室)药学4普通高校专科,2019年及以前毕业生需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青田县户籍或生源医共体分院(卫生院)口腔医学1普通高校专科,2019年及以前毕业生需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青田县户籍或生源医共体分院(卫生院)护理学8普通高校中专,2019年及以前毕业生需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青田县户籍或生源医共体分院(卫生院)中医学/中西医结合2专科,2019年及以前毕业生需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青田县户籍或生源医共体分院(卫生院)中药学1专科,2019年及以前毕业生需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青田县户籍或生源医共体分院(卫生院)合计51其中县疾控中心3名、县人民医院6名、县中医医院16名、乡镇卫生院26名。临床医学定向生分配计划11县人民医院4名、县中医医院2名、医共体分院5名(按总成绩排名)中医学定向生分配计划4县中医医院1名、医共体分院3名(按总成绩排名)儿科学定向生分配计划1县人民医院1名
附件二:2022年青田县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报名序号:
姓 名身份证号贴一寸近照民 族性 别政治面貌学 历婚姻状况户籍所学专业毕业时间职称毕业院校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邮政编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学习工作简历本人保证以上所有信息内容真实可靠! 签名: 年 月 日个人意见服从组织统一安排签名:年 月 日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签名:(盖章)年 月 日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本表复制有效。
附件三
2022年青田县公开招聘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配合考试防疫和相关要求。
一、考生参加考试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浙江“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2.提供本人当天实际参加的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倡导县外来青考生开展一次落地检测;
3.现场测温37.3℃以下。高于37.3℃的,应提供当天实际参加的考试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阴性报告,经现场防疫人员评估同意后,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好口罩,保持社交距离1米以上,有序入场和离场。
二、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根据我县疫情防控管理政策,处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的考生(受管控对象及措施以青田县疫情防控办最新要求为准);
2.考试当天,浙江“健康码”显示为红黄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非绿码的考生;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
4.不能出示浙江“健康码”、不配合入口检测、不服从防疫管理以及经现场防疫人员判断须转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排查等情形的。
三、其他事项
1.考生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报名时如实填报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
3.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生不能提前进入考点熟悉考场。请考生尽量选择车辆接送或公共交通出行,建议至少在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失去参加考试资格或耽误考试时间的,责任自负。
4.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当前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考前如有新的调整和要求,将在青田县卫生健康局公众号告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田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