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启新学院体育类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坐落于“书藏古今、港通天下”的历史文化名城、国际港口城市——浙江省宁波市。学校前身为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成立于2001年6月;2020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浙江省管理、宁波市举办、浙江大学支持”的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办学20年来,学校弘扬浙江大学“求是创新”精神和浙东学术文化精髓,走内涵建设道路,实现跨越式发展。2013至2019年,连续7年位居国内同类院校排行榜第1名,近3年排名稳定在软科中国大学排行榜主榜全国第250余位。
学校现有两院院士1名,各类市级以上人才工程人选245人次,研究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187人,在校本科生1万余人,研究生近300人,形成以本科教育为主,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相辅的完整教育体系。学校现有11个学院,省部级及以上学科专业平台32个,建有浙江省博士后工作站。形成以工科为主,理、文、法、经等相互支持、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学校现有各类联合研究机构30个,形成立足区域、面向全国,政、产、学、研相结合的社会服务体系。转设后年均外源科研到款经费突破亿元大关,年均增长率达18.5%。
当前,学校按照“立足宁波、依托浙大、放眼全球”发展思路,全面建设“省内一流,全国百强”高水平创新性应用型大学,全方位提高办学层次和办学水平。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携手事业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从事篮球、网球、排球等体育课程教学、训练工作。
(二)资格条件和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教育事业,认同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文化精神,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优良、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高校管理服务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全职到岗工作;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
4.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为体育学,运动员技术等级不做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要求需满足以下条件:本科、研究生阶段专业均为体育类相关方向,运动员技术等级为篮球、网球、排球等一级运动员及以上。
5.应具备2023年11月31日前正式到岗工作的条件。
(三)聘任方式及待遇
1.博士研究生
(1)提供宁波市事业编制岗位。
(2)提供长三角地区具有行业竞争力的薪酬待遇;根据个人情况可获得宁波市安家费、购房补贴和学校提供的购房补贴、科研启动费等,总额不低于100万元,详见《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表》;对于紧缺学科或特别情况的,待遇可面议。待遇均为税前,扣税政策按宁波市有关规定执行。
(3)学术骨干III类人才,入选校内“竺园学者”培养计划,额外提供特岗津贴5万元/年,资助期3年,总计15万元。
(4)可协助解决过渡性住房及子女入学、入托等。
备注:应聘上述高层次人才须对应符合最新《宁波市人才分类目录》的人才认定标准,方能享受宁波市的安家补助及购房补贴。
2.硕士研究生
(1)与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签订聘任协议;
(2)学校提供不低于校内同类事业编制岗位的薪酬待遇;
(3)聘用人员纳入学校整体师资队伍建设体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发展通道。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线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0日16:00.发送个人简历、佐证材料至hemr@nbt.edu.cn,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姓名+专业+非在编专任教师),联系电18867878269何老师。【快捷投递:点击下方“立即投递/投递简历”,即刻进行职位报名】
(二)资格审查和人员初选。由学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入围考试环节的人员;
(三)考试。考试采用面试、试讲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五)公示录用
拟聘人员名单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四、其他
请考生及时关注浙大宁波理工学院网站(www.nbt.edu.cn)通告信息栏上公布。
咨询电话:0574-88229016.联系人:黄老师(人事处)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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