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浙人社发〔2015〕133号)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定海区昌国街道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信息
招聘人数:1名
招聘岗位:幸福客厅工作人员。
薪资待遇:约5万元/年(含“五险”单位支付部分)。
工作时间:轮班制,每周调休2天。
工作地点:定海区昌国街道幸福客厅(环城西路50-4号)。
二、招聘条件
1、舟山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办理失业登记的“4050”人员、低保户或低保边缘户成员、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随军家属和持证残疾人等类型的就业困难人员(以人社部门认定为准)。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3、身体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肢体(三级、四级);听力(三级、四级)、通过辅助器材能正常办公;视力(三级、四级),通过矫正能正常办公。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报名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残疾证(持证残疾人需提供)或其他用于证明就业困难人员的材料,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1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定海区昌国街道党建办511办公室
联系方式:0580-2032396
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按要求进行入职职工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自动放弃的,将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在定海区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应聘者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舟山市定海区人民政府昌国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