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编外工作人员4名(详见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年满18周岁;
5.具有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
7.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1.有其他不适合该岗位从业资格情形的。
三、报名流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择优录取。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21日。
(二)报名地点:江北区东昌路98号(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1981182(工作时间8:30-17:00)。
(三)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户口簿(含本人、父母亲、兄弟姐妹、配偶、子女)、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学籍证明报告一份;
3.个人信用报告(四大国有银行营业厅可打印或手机APP上查询下载打印);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5.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招工登记表(附件2)一份,并附上电子版照片;
6.外地户口需提供居住证明(到实际居住地派出所开具)。
四、笔试面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专业知识,采用书面答题形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由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统一公布,未通过合格线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专业水平、应变能力、口头表达以及举止仪表等。面试实行百分制,平均分60分及格,面试成绩不及格的直接淘汰。
(三)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并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确定名次。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政审
(一)体检: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1:2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合格人数低于岗位数的以实际合格人数安排体检。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二)政审: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总成绩高低顺序,按1:1确定入围政审人选,政审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存在不得应聘的11种情形。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确定拟聘人员后,由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应在入职前自行办妥,包括但不限于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社保转移等各项合同签订的相关程序。
(三)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本公告中所称近亲属指本人的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
(三)本次招录考试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编外用工人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对本公告中相关事项的咨询,可直接拨打招聘联系电话。本公告由宁波市公安交通管理保障服务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