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3名,派遣至市机关幼儿园工作。教师工资待遇按照市编外用工有关标准(教师待遇按慈政办发〔2019〕71号标准执行,保育员待遇按市财政核定标准执行,纳入市编外聘用人员管理。
一、招聘对象、人数及要求
岗位 | 数量 | 学历 | 年龄 | 其他要求 |
教师 | 2名 | 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 30周岁以下(1993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 1、市户籍或具有市居住证。 |
2、热爱幼教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幼教工作者及食堂从业人员健康要求)。
(一)报名和初审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11月23日。
2.报名办法:报名者填写《2023年市机关幼儿园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于11月23日24:00前发送到指定的报名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有工作经历者在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自愿提供相应荣誉证书。
3.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11月24日上午8时----11时。
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结果进行反馈并说明理由。
4.岗位报名合格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和考试
1.时间和地点:11月26日下午1:30--4:30;市三北大街1088号,市机关幼儿园新城园区
2.资格复审
应聘者应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者在工作期间表现优秀的可自愿提供相应荣誉证书。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3.测试
教师
(1)专业理论测试。时间14:00--15:00
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业务技能测试。
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凡参加两项测试者成绩相加总成绩排序。总成绩相等的,以报考人员第一学历高者排位在前;如学历仍相同,则以业务技能测试成绩确定最终排位。
保育员
(1)面谈:面谈主要考察个人的基本素质、表达能力、沟通能力、行为举止、对岗位的认识等,采用百分制。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度和气质仪表等。
(3)考试最终成绩=面谈+面试成绩分。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末位并列的岗位加测一轮面谈)。
(三)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指标,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按学前教育教职工健康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有异议经核实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公示结束签订劳动合同。若有放弃签订劳动合同者,则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他规定
1.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
3.凡提供虚假信息报考的,或相关资格证书为非正常渠道获取的,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咨询电话: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报名邮箱:详细请见报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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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上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