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启动区城市管理工作,充实综合执法队伍力量,根据启动区城市管理与综合执法队伍目前岗位空缺情况和队伍建设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启动区管委会综合执法辅助人员8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年满十八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具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5.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聘用后服从组织安排和岗位调整,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突能力、团队合作精神。
6.国家、本省以及行政执法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详见《招聘岗位表》。
岗位为初步分配,聘用后统一按照单位安排进行调配。
(三)不得应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正在被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3.公职人员收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行政执法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7.雄安新区范围内从事执法工作的在职人员。
8.现役军人。
9.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10.有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不适合从事行政执法辅助工作情形的。
二、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简历筛选、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4年8月31日9:00至2024年9月8日17:00
3.报名网址:https://www.ixczk.com/
4.实行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注册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准考证打印、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在指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报名,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报名材料:应聘者在填写报名表个人简历时,须如实完整填写本人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包括起止年月、院校或单位、专业或职务等,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附件应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户口本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工作人员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具备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验者须上传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6.请应聘者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动态,相关信息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完整材料的,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二)简历筛选
1.按照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行简历筛选。
2.通过简历筛选的应聘者进行笔试。
(三)笔试
1.笔试组织。采取线下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通知或准考证。应聘者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2.笔试内容。题型为客观题,范围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政执法政策法规(包括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第四编和第七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应聘者总成绩的50%。
3.笔试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一般按参加面试人员与拟聘人员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财务岗、门头牌匾管理岗、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岗按参加面试人员与拟聘人员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4.笔试结束后5日内,应聘者在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选应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提供:
1.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学历为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在职工作人员应聘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5.烈士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具有岗位要求相关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具有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验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相关荣誉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须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须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凭本人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法,主要考察职业素养与工作经历、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等。面试满分100分,占应聘者总成绩的50%。
3.参加面试人员曾获得县级及以上嘉奖的,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2分;获得三等功的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3分,获得二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退役军人曾在部队获得三等功的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3分,获得二等功及以上荣誉的在面试成绩基础上加5分。同一类荣誉只加一次分,获得多项荣誉的可累计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
4.应聘者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5.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应聘者总成绩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烈士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的人员。比例内末位应聘者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较高人员、学历(学位)较高人员、烈士子女、退役军人、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和先进个人、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较长人员。以上条件均相同的,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用人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
对应聘者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聘用为执法辅助人员的情形。
(八)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将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为期5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有问题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与雄安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应聘者应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岗位调剂,若不服从调剂视为放弃,造成空额按照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直至满足岗位需求为止。拟聘用人员中,凡属与其它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签订劳动合同。接受聘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3年。鉴于岗位涉及专项培训、专业技术培训等,因此将与拟聘用人员协商,约定服务期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及被聘用人员表现等情况,决定续聘或解聘。
(十)递补与调剂
本次招聘应聘者总成绩12个月内有效。如有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试用等各环节不合格或放弃,或聘用后12个月内终止劳动关系造成招聘名额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后,仍有岗位空缺的,可从本单位其他招聘岗位符合条件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剂递补。
三、工作待遇
1.按照雄安新区新建片区执法辅助人员薪酬标准确定工资待遇。
2.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统一发放四季制式服装及标识。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相关信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发布,请应聘者从报名开始到招聘工作结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凡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若因个人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或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12-5609812
技术咨询电话:0312-5626810
监督电话:0312-562100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30-17:30
招聘岗位表
8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