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2024年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员工5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计划
派遣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详见《2024年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员工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方式、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和说明等。
02
招聘的范围和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符合计划表中条件的各类毕业生。
2.在2024年9月30日前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方式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本县国有企业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不能报考。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9月30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8年9月30日后出生的)、60周岁以下(1963年9月30日后出生),以此类推;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证书、职称/专业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应聘:
(1)刑满释放的或在刑事处罚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辞退、开除的;
(4)与原单位有劳动纠纷的;
(5)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三)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劳务派遣性质,薪酬待遇按照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人员薪资待遇执行;具体岗位福利参照用工单位相关制度执行。
03
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01
报名事项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8日至10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浦江县中山北路169号中山大厦10楼1001办公室(浦江县丰安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咨询电话:0579-84182430。
2.应聘材料
应聘人员应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以下应聘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成果)材料、荣誉证书等材料相关原件和复印件;
(2)2024年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员工招聘报名表(附件2);
社保参保材料或原单位认可并开具的相关岗位工作资历、任职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2)根据实际报名岗位所需材料进行递交,报名材料不齐并未按时补全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02
资格审查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报名。报名当日由浦江县丰安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安人力公司)负责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未通过的人员说明理由。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逾期不接受资格审查。
招考方式为“笔试+面试”的岗位出现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工程管理人员”岗位除外);“实操+面试”、“仅面试”、“工程管理人员”岗位出现报名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03
考试
实操时间:2024年10月1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时间:2024年10月12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实操、笔试、面试。
招考方式为“笔试+面试”、“实操+面试”的岗位,按笔试/实操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其中“实操+面试”岗位、“工程管理人员”岗位,出现报名不足规定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入围面试),招考方式为“仅面试”的岗位直接进入面试。
04
总成绩计算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按照《2024年浦江县国有企业劳务派遣员工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分类计算总成绩:
1.招考方式为“笔试+面试”的,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
2.招考方式为“实操+面试”的,按照实操考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
3.招考方式为“仅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4.招考方式为“笔试+面试”、“实操+面试”的岗位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实操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仅面试”的岗位,面试分数相同时以学历高者优先,同等学历以年龄轻者优先。
05
体检
1.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由丰安人力公司安排,通知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入围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替补。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2.体检复查人员在一周内复检合格,主动放弃复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复查的,取消聘用资格。
06
政审考察
政审由丰安人力公司负责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员在“浙里办”APP或户籍所在地申请由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07
公示、聘用
体检、政审考察结束后,丰安人力公司对拟聘用人员公示3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08
报到入职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在一周内按规定程序与丰安人力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有特殊要求的,经国资办同意可以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主动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09
人员递补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主动放弃的,缺额职位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04
其他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安排、不委托也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安排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三)本次招聘的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及拟聘用公示等信息均在浦江人才网、丰安人力公众号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查询。
(四)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专业由用人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研究生专业参考《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组织方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指导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和制度,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次公开招聘的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应聘人员对本次公告公示的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浦江县丰安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9-84183215;监督电话:0579-84107240。
如对各岗位要求有异议者,请联系各招聘单位:
国投集团0579-83308290;
城投集团0579-89393186;
交通集团0579-89391603;
社发集团0579-89390796;
产投集团0579-84157628。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七)应聘人员应在报名表中填写常用的联系电话,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用人单位将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及考试结果。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通讯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八)若对招聘岗位有任何异议,请联系具体招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