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市直属国资公司,主要承担全市新建和改建公路、水路工程项目、轨道交通、房建开发、市政绿化的投资建设、融资及相关产业的开发、经营和管理。因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下属公司工程管理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交控集团下属公司工程管理岗位8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
2.具备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和执行能力,有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身心健康,无违法犯罪不良记录。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详见岗位条件。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认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4.与交控集团中层(含)以上管理人员及所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参与本次应聘。
5.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4月公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发布)》《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设置及审查认定,并负责解释。对于未列入教育部门公布目录的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6.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国家开放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在2024年6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以报考。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6月30日。实习工作不计入工作年限。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二)岗位条件
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土木类、建筑类、林学类及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审计专业,30周岁及以下(1993年6月30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工程建设相关岗位工作经历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8年6月30日之后出生)。
三、薪酬待遇
首年薪酬待遇参照新入职员工标准执行(9万元/年左右)。一年后续聘为用人单位正式员工的,薪酬待遇按照交控集团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8日16:00。
报名网址:jrrp.jiarrc.com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电子照片一张。报考人员需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4日-2024年7月18日16:00。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按资格初审结果,岗位初审合格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笔试。笔试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单位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不合格的,不得入围资格复审和面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40%。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后确定入围面试对象,招聘计划与入围面试对象不足1:3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1.面试前,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单位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海宁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在报名网站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7)其他报名时要求上传的资料原件、复印件。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3.资格复审开始24小时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4.面试工作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总成绩中,面试成绩占60%。
(四)体检。面试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当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五)考察。考察由海宁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与交控集团下属公司进行岗位双向选择,签订一年期劳动合同。
(七)选聘。第一年期间,按照交控集团相关规定进行季度考核和针对性检查、评价,首年到期后,进行综合考评和竞岗面谈,在同一用人单位范围内以不超半数的比例择优选聘,续签三年期劳动合同。未续签的,按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一)应届毕业生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二)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海宁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四)联系电话:0573-87273186
监督电话:0573-87273181
招考平台联系电话:87360199、1596836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