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湾新区决定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医学类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岗位计划
台州湾新区下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开招聘15名医学类人员,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信息发布平台
1.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官网(http://tzwxq.zjtz.gov.cn/“政务公开-通知公告”栏目);
2.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3.“台州湾新区”微信公众号。
其中,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官网为发布本次相关招聘信息的唯一指定平台。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6日16:30
报名系统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6日
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对其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资格初审时默认报考人员本人所填信息真实性。
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网上注册的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虚假注册或者注册的重要信息错误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在考试的任何环节中可以据此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作报名无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3.报名资格查询: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等有关情况。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可直接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4.开考比例:硕士研究生不设开考比例,本科毕业生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如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则取消或核减相应招聘计划。
(二)现场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8:30-5月17日16:30。
2.资格复审地点: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205办公室。
3.资格复审材料:考生应携带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附件2,贴近期1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就业协议书(或推荐表)、个人简历及成绩单、获奖证书,以及其他报考岗位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与资格初审时所填信息不符或无法按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考试环节。
(三)考试
考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
考试地点:台州市云湖初级中学。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1)硕士研究生以面试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即淘汰。
(2)应届本科毕业生以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
考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所报名岗位专业知识。报名人数超过10人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取前10名择优进入面试。面试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即淘汰。考试总成绩分组从高到低排序,按不高于1:2的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部分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以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体检、考察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一次。
(五)择岗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台州湾新区官网和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其中全科医生A岗位公示前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并列面试分高者优先)自主择岗,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择岗的视作放弃聘用,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择岗时间由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另行通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以通知为准,特殊情况限逾期2个月)。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四、相关事项说明
1.年龄计算至2024年5月10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拟聘用人员需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学历、学位证书。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
3.招聘条件有关说明: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4.本次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2年、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5.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6.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存在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情况的,取消应聘资格。
7.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第九条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8.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管理制度,新聘用人员至少须在台州湾新区卫生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才允许流动(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新聘用专技人员按正常报考年限连续考试三次后仍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的,予以解聘。
9.招聘工作由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会同台州湾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实施,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指导监督。
五、咨询和监督
1.咨询联系
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联系人:黄老师、杨老师,联系电话:0576-88909200,0576-88538835。
2.监督
台州湾新区党群工作部(组织部)0576-88538810;
台州湾新区纪检监察工委0576-88909608;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本公告由台州湾新区社会发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