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需求
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
单位
岗位
数
职责
(学位)要求
范围
格条件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全国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生源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历届)
本科及以上学历。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1.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2.已取得学历学位的历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
现场报名:2019年2月13日至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到我院进行现场报名。
会展中心报名:2019年2月15日(上午8:30-下午14:00)到宁波会展中心——宁波市第30届高校毕业生洽谈会(市卫生健康委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摊位)。
2、招聘地点和联系方式
宁波市兴宁路57号,门诊4号楼5楼513人事科,电话:0574-87018514,联系人:李娜老师;
3、报名办法:先从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宁波市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就业协议书和学校推荐表)、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合同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或宁波市第30届高校毕业生洽谈会(宁波市国际会展中心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摊位)现场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我院将现场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同时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缴纳笔试考务费,笔试考务费标准按照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50元/科;未按时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根据往年报名情况,本次招聘的护理岗位(招聘计划为10人以上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经宁波市人社局同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2:1的,将核减该拟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准考证领取时间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具体招聘公告请详见宁波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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