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优化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结构,满足椒江区属国有企业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台州市椒江区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
(5)受党纪政务处分或受诫勉、组织处理的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被聘用的。
(二)具体条件
公开招聘岗位、招考人数、岗位报考条件等详见附件1。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本次招聘信息指定发布平台: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jj.gov.cn
微信公众号:椒江劳动人事
(二)线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11月17日10:00-2023年11月24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https://zfsc.ikaowu.com)
注册账户、填报个人信息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不接受现场、电话、传真、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
3.报名材料
包括但不限于:
(1)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完整的报名表(须附有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2)上传材料电子版:
①提供户口簿(或集体户籍卡、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报考人员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彩色照片(若报考人员无法提供身份证,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替代,其他的证明材料一律无效)。
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
③有工作经验(年限)要求的岗位需同时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单位公章)、相关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完整版(若无,请提供附件2《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阶段提供。
④有职称、技能要求的岗位需提供相关证书。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1月28日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招聘单位将对报考人员进行初审。
(2)报名期间报考者可登陆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关注报名平台,在报名时间内进行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4)招聘企业将以短信形式通知达到开考比例岗位中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
(四)组织考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100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笔试,本次笔试全部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在开考前3天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3)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内容:
类别 | 考试内容 |
1.法务类 | 法律相关知识 |
2.工程类 | 工程管理相关知识 |
3.安全保障类 | 机械与安全生产相关知识 |
4.市政检测类 | 市政检测相关知识 |
5.综合管理类(一卷) | 综合文字相关知识 |
6.综合管理类(二卷) | 公共基础相关知识 |
7.财务、金融、审计类 | 财务会计审计相关知识 |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资格复审对象。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人员进行。报考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3.面试
资格复审环节结束后,面试临考前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缺考面试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4.成绩公布
相关成绩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j.gov.cn)和“椒江劳动人事”微信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及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和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相等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3)体检合格后开展考察,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考生需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开展,及时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或其他考察组认为必要提供的佐证资料。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拟聘用的重要依据。
(4)如有体检、考察自动放弃或不合格者,该空缺的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jj.gov.cn)信息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查有实据并影响到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进入政审考察阶段起三个月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并到报考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自身原因放弃或在规定时间内不办理手续等产生的空缺名额,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决定递补,递补人选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对象中按本次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三、人员管理
报考人员聘用后首次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注意事项
(一)年龄计算至2023年11月16日(含),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1月16日(含)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3年11月16日(含)。出生日期以公安机关发放的身份证为准。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及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有社保单位公章)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
(二)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3年11月16日(含)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学历专业。学历专业是指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专业,取得多个学历证书的报考人员只能使用其中的一个学历证书进行报考,其学历证书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并有“学信网”认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不得以辅修专业报考。
(四)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五)根据相关规定,与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八)报考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反映问题,以便及时纠正。
(九)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咨询电话
台州市椒江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576-89022960;台州市椒江区社会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0576-89056237;台州市商贸核心区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576-89036098;台州市椒江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576-89002819;浙江大陈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0576-89052905;台州市新府城科技传媒有限公司0576-89230009。
(十一)本公告涉及招聘企业岗位类别、学历学位、专业等报考条件设置以及岗位聘用等事项由招聘企业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的监督电话:0576-88838015。未尽事宜,各招聘企业将酌情研究处理。
附件1.2023年台州市椒江区属国有企业普通员工招聘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3.《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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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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