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市委社会工作部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决定面向临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综合管理岗3名,其中行政编制1名、参公编制2名。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临海市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通过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录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二)选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具有良好的文字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有文字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5.新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具有3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镇(街道)新录用的公务员,须具有镇(街道)5周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且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的,按协议执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7月1日(含)。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情形。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及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人自荐的如进入面试环节,需在面试前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拟选调职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中共临海市委社会工作部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出现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出现不合格人员时,由中共临海市委社会工作部决定是否递补。如果递补,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调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在临海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四、其他事项
事业单位成绩查询
未尽事宜,以中共临海市委社会工作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