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募数量
2024年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开发就业见习岗位35个(附件1)。
二、招募见习对象及条件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3届、2024届)、16-24周岁失业青年(2000年9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报名人员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名无效:
(一)已登记就业的;
(二)已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三)已参加单位社会保险的;
(四)已进行劳动用工备案的;
(五)已有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的;
(六)已有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经历的;
(七)其他被认定为就业状态或不符合要求的。
三、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为 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需求合理确定。
四、见习待遇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就业见习是就业准备活动,见习期间,机关事业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县人社局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同时,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有条件的单位可为见习人员购买附加险种,提高见习保障水平。见习期满后,对就业见习优秀人员,见习单位可出具鉴定材料,如本人同意可放入个人档案。
五、报名及招募方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2024年8月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本人现场递交报名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五河县人才综合服务中心(五河县政务服务中心B楼5楼)。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并提前填写好《2024年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2),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现场递交。如属于优先安排的低保、脱贫(防返贫监测户)、残疾、零就业家庭等困难毕业生,需在《报名登记表》勾选所属优先类别,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同时可以选填是否服从调剂。
(四)资格审核、岗位匹配
1.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统一对报名人员参保、营业执照登记、用工备案等进行集中复核,不符合条件的,直接取消见习资格。
2.岗位对接。见习单位按照人岗相宜原则,根据见习岗位专业要求、学历要求等情况进行岗位匹配。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岗位发布数的,在人岗相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低保家庭毕业生、脱贫(防返贫监测户)家庭毕业生、残疾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余下岗位人员配置,见习单位根据岗位需求、报名顺序等自主确定,但不得通过考试竞争选拔等方式设置门槛。对满足岗位要求所有条件的,见习单位不得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歧视行为,不得无故拒绝接收。确因报名人员本人因素(如本人信息弄虚作假、健康原因、不能参加见习3个月以上等)导致不能满足岗位要求的,可不录用。对没有匹配成功的报名人员,征得本人同意后,可在报名人数不足的机关事业单位中调剂,或推荐至企业就业见习岗位。
对见习岗位人员中途离岗出现空缺的,不再组织递补和二次招募。
六、组织上岗
9月初,各见习单位完成见习人员报到上岗,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见习人员、见习单位各执一份,一份报县人社局备案。
七、权利义务
见习单位要加强对见习人员的管理,维护见习人员合法权益,妥善处理见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得无故随意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已落实工作单位、不遵守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不服从见习单位管理、不能胜任岗位或本人不愿意继续从事就业见习的,见习单位可解除见习协议。
见习人员应遵守见习协议、见习单位规章制度和保密制度,服从见习单位统一管理。见习人员可以申请解除见习协议,应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见习单位。
八、联系方式
见习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0552-5031692。
本《公告》及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相关事宜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岗位表.docx
附件2:2024年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2024年度五河县机关事业单位就业见习政策问答.docx
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