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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专任教师招聘7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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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院长寄语
    浙江,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领域发达之省,各种先发先行先试先进之地。
    金华,“浙江之心”,千年古韵、文脉绵长、山明水秀、民风淳朴、美食飘香。
    浙江师范大学,实力强、财力厚、待遇好、环境美,可“漫步荷塘丝柳,坐观尖峰流霞”,并就“万卷诗书事业,尝试与君谋”。
    我们是在浙江金华的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正加快形成法学和公共管理两个学科“跨界共享”新优势,致力打造以法治为核心,从基层治理、地方治理、国家治理到全球治理贯通融合的全链条治理人才培养、学术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交流与合作创新体系。
    古人云:“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但我们自比“伯乐”,因为我们也是读书人,既常怀“书味在胸中,甘于饮陈酒”之快意,又深谙“学问勤中得,萤窗万卷书”之艰辛;既明了“青衿之志,履践致远”之久长,又懂得“行远自迩,笃行不怠”之必需。所以,我们尊重常识、尊重规律、尊重人性,坚守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开放包容,认为学院足够大,容得下多种个性与志趣;坚定脚踏实地、敢想敢为、善作善成,认准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是应当打造的生命线、风景线和幸福线;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协同创新,认同“上下同欲者胜”“与时偕行者强”;坚信人才立院、业务强院、和谐兴院,认定靠能力吃的饭最香、凭实力上的位最稳、充满动力的事业最可持续、激发活力的集体最有战斗力。为此,我们高度重视人才引育,持续优化工作环境,积极创造发展机会,努力提升福利待遇。
    我们深信“天下有马”,并经年累月东寻西觅,但奈何“落叶满空山,何处寻行迹”?于是,我们诚挚发出这个寻“马”启事。如果您“胸中有丘壑”,欲“立马振山河”,有志于同我们一道共举全链条治理创新体系之宏伟事业,共创“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齐飞,获得感共幸福感一色”之美好未来,那我们这儿就是您“翩翩白马云中啸,征程万里自横行”之理想天地。我们东阁待贤,翘首以盼您“马”上加盟!有诗为证:
    “浙”里爱才,
    “师”念您来。
    “法”治全链,
    “学”有所用。
    “院”景成真,
    “欢”欣鼓舞。
    “迎”候尊驾,
    “您”幸我荣!
    二、学院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是创办于1977年的政史系,1982年更名为政教系,1994年更名为政法系,1999年更名为法政经济学院,2006年更名为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2010年更名为法政学院,2022年12月更名组建为法学院,院训为“崇德尚法、求实致远”。
    法学院现有教职工74人,其中教授10位,副教授近20人,博士(含在读)43人。“省151人才工程”入选者3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人,博士生导师5人,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指委委员1人、浙江省高校法学类专业教指委委员1人。学院聘任一批国内外知名学者为客座教授。现有全日制本科生600多人,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800余人,留学生30余人。
    学院现有法学、行政管理2个本科专业,其中法学专业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省新兴特色专业,行政管理专业为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校级重点专业,专业评估多次被评为全国A+、A。现有法学、公共管理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刑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行政管理等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JM)等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院紧紧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中国建设、“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等国家战略,不断探索学科特色和专业特色,在地方立法、商事法、非洲法、社会治理、乡村振兴、公共服务等方面,逐步形成了以法治为核心,从基层治理到全球治理贯通融合的全链条治理学科特色和专业优势,培育了数个富有凝聚力和科研潜力的学科团队。学院建有长三角社会治理研究院、金华市地方立法研究院、民商法研究所、非洲法律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等校级科研机构。
    近年来,学院共获得国家级、省部级等课题50余项,出版各类著作100余部,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近10项,获得国家级、省级领导人批示10余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管理世界》等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500余篇。
    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特色鲜明,成效显著。学生群体中涌现出了首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总决赛高校组全国总冠军、第五届浙江省“十佳大学生”法学专业2014级本科生吕林静同学,全国西部计划优秀志愿者、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行政管理专业2019级硕士生胡馨文同学第八届浙江省“十佳杰出青年”法学专业1999级屠佳同学,浙江省大学生辩论赛冠军行政管理专业2007级包子蛟同学等优秀典型。一大批毕业生已成长为政界精英、高校领导、知名法官、检察官、律所合伙人及企业家等。
    长期以来,学院主动适应国家高等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办学质量,学生培养质量得到社会普遍认可,整体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学院曾获“浙江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浙江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浙江省组织工作创新奖”“浙江省高校党支部建设创新奖”等荣誉称号。
    学院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先后与香港浸会大学、台湾屏东科技大学、美国南加州大学、美国天普大学等高校合作,每年选送优秀学生参加为期三个月的访学和暑期实习,培养学生的国际化视野。
    学院将继续秉承“崇德尚法、求实致远”的院训精神,坚持“育人为本、崇尚学术、求是创新、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和“人才立院、业务强院、和谐兴院”的工作方针,为加快建设跨学科、开放式、高水平、有特色的教学研究型学院而不懈奋斗。
    三、学院2024年专任教师岗招聘计划
    
岗位
     代码
岗位名称 人数 年龄
     上限
学历
     学位
职称/职业 资格 专业/学科方向 其他条件
 
     A10-24-004
 
     学科带头人
 
     2
 
     45周岁
 
     研究生/博士
 
     正高
法理学、刑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 民商法学、国际法学(含区域国别法学) 等;行政管理、公共管理、政治学、公共政策等 1.正高引进,原则上要求达到学校双龙学者特聘教授及以上水平或者符合我校校聘教授条件;
     2.对于特别优秀的,或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2 年以上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条件;
     3.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A10-24-005
 
     学科骨干
 
     5
 
     35周岁
 
     研究生/博士
  民商法学、刑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含区域国别法学) 等;行政管理、公共管理、政治学、公共政策等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人才引进政策
    详细政策见浙师大人事处网站招聘公告
    (一)高层次人才——杰出教授
    A类:教学科研水平达到或接近院士、国家重大人才工程计划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学者。
    B类:教学科研水平达到或接近国家重要人才工程青年计划的人才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水平的学者。
    待遇:(服务期10年,首聘期5年)
    
杰出教授 安家费 科研启动费 薪酬
A类 面议 面议 面议
  B类 提供安家费≥310万(其中基础性安家费≥260万元,绩效性安家费50万元) 人文社科≥80万元;
     理科≥150万元;
     工科≥200万元
≥70万元/年
备注 1.目标任务由双方协商确定;
     2.提供可租住的专家公寓,按照配偶现有编制状态协助解决配偶工作;
     3.薪酬含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各类津贴的总量,以及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二)高层次人才——双龙学者特聘教授
    符合浙江师范大学双龙学者特聘教授申报条件的优秀人才(省内外省级人才引进纳入双龙学者统筹考虑)。
    1.要求
    (1)年龄、职称要求:理工科类年龄一般要求45周岁以下,人文社科类一般要求50周岁以下;应聘者一般应具有正高职称,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1年以上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者可适当放宽;
    (2)教学科研水平达到或接近浙江省重要人才项目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水平的学者,薪酬待遇参照“双龙学者”特聘教授A档;
    (3)教学科研水平达到或接近浙江省重要人才青年项目以及海内外具有与上述人才相当学术水平的学者,薪酬待遇参照“双龙学者”特聘教授B档;
    (4)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高水平教授,薪酬待遇参照C档;
    (5)特别优秀的青年博士应聘“双龙学者”特聘教授,需提供原创性强、影响力大的代表作5篇,薪酬待遇参照C档;
    2. 待遇(服务期10年,首聘期4年)
    
双龙学者特聘教授 安家费 科研启动费 薪酬
A档 提供安家费200万(其中基础性安家费150万元,绩效性安家费50万元) 人文社科≥50万元;
     理科≥100万元;
     工科≥120万元
基础待遇+不低于25万元津贴
B档 提供安家费170万(其中基础性安家费120万元,绩效性安家费50万元) 人文社科≥40万元;
     理科≥80万元;
     工科≥100万元
基础待遇+20万元津贴
C档 提供安家费150万(其中基础性安家费100万元,绩效性安家费50万元) 人文社科≥30万元;
     理科≥50万元;
     工科≥70万元
基础待遇+15万元津贴

    (三)青年博士
    (1)引进对象
    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毕业的青年博士(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2)首聘期制度
    引进博士实行4年首聘期制度。
    (3)待遇(服务期10年,首聘期4年)
    
安家费 科研启动费 薪酬
校聘教授 提供安家费100万(其中基础性安家费70万元,绩效性安家费30万元) 人文社科≥10万元;
     理科≥15万元;
     工科≥20万元
前2年享受教授岗位津贴
校聘副教授 提供安家费90万(其中基础性安家费60万元,绩效性安家费30万元) 前2年享受副教授岗位津贴
青年博士 提供安家费80万(其中基础性安家费50万元,绩效性安家费30万元) 按所聘岗位兑现待遇
备注:
     1.对于学校拟重点突破的相关学科(如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相关)新引进的高水平青年博士,首聘期内由学校提供额外津贴5万元
     2.科研业绩按照学校规定可享受学校科研成果奖励。
     3.学校拟重点突破的相关学科(如登峰学科、优势特色学科相关)、以及取得标志性成果的人才,目标任务和待遇可以适当调整。

    五、其他说明
    (1)本政策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2)人才入职后,如通过我校申报入选国家、省市各类人才工程项目,可按学校政策升级人才类别,并享受相应待遇,同时可获国家、省市人才奖励。
    (3)若属地提供人才用房,可以按照属地政策购买。
    六、报名方式
    请填写《浙江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应聘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liuxuan1903@zjn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岗位+本人姓名+所学专业。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579-82298616
    附件1:浙江师范大学专任教师岗位应聘报名表.doc
    附件2:科研成果评审表.doc
    附件3 浙江师范大学引进人才科研业绩计分办法.pdf
    附件4 浙江师范大学青年博士引进首聘期其他业绩计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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