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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优秀的师资力量,经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小学教师(全额拨款事业编制)36名(含面向退役军人招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备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3年6月1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生源地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2023年“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列入最新一期ARWU、THE、Q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位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六)与招聘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2023年鹿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专业由鹿城区教育局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版)》、《各专业学位类别的领域设置情况》。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网络报名
时间:2023年6月14日9:00--6月16日17:00
报名系统网址:http://zp.lcedu.net.cn:8080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并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6月17日--6月19日
鹿城区教育局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中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3.查询初审结果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6月20日9:00--17:00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系统(http://zp.lcedu.net.cn:8080)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再次报名的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6月21日9:00--17:00
4.计划核减(取消)及改报名
各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代码为003的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原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一并列为代码为002岗位的笔试对象。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于2023年6月25日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cheng.gov.cn/)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下同)予以公布。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6月28日9:00--7月1日9:3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9:00--11:00
2.笔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理论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70%,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占30%)。
3.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4.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计划数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拟面试对象(具体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拟面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鹿城公务网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详见《2023年鹿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附件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者,均不再递补。
(四)面试
面试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准备45分钟,试讲15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具体通知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不再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五)确定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考试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亦相同,则另行加试。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者,均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原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的,取消聘用资格。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高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以及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小学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小学数学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报考,但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报考,对教师资格证书暂不作要求,但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后2年内(含试用期)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按规定予以解聘。
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鹿城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告知事项
(一)本公告公示期自2023年6月5日起至6月13日止。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应在6月9日17:00前向鹿城区教育局人事科提出书面意见。经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保局、鹿城区教育局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将于6月12日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增补通知。
(二)截止到2023年6月1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本公告中“双一流”建设高校范围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及其他相关文件为准。
(四)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
(五)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报考。现役军人不得报考。未满服务期的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2022年鹿城区教育系统赴各高校引进优秀毕业生和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公开选聘优秀毕业生(2023年2月批次)已签约人员不得报考。
(六)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意见(附件3)。
(七)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进行手机验证。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1次,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报考人员必须在2023年6月14日9:00至2023年6月16日17:00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不提交报名信息的视为无效报名。
(八)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
(九)本次聘用单位以鹿城区乡镇学校为主,具体择岗办法待公示结束后另行通知。因妊娠期缓检的人员,待体检、考察、公示程序完成后,由鹿城区教育局根据区属学校岗位空缺情况统筹安排。
(十)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十二)咨询电话:鹿城区教育局人事科0577-88262806(报名咨询)、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88990785。
附件:附件1.2023年鹿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计划一览表.xlsx
附件2.2023年鹿城区公开招聘小学教师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x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