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婚姻登记处是临海市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临海市范围内公开选聘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临海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补助(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聘岗位及计划
临海市婚姻登记处财政全额补助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三、选聘条件和范围
(一)选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品行端正,廉洁自律,甘于奉献,身体健康;
2.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一定的文字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人员试用期已满在现单位工作满3周年(乡镇、街道满5周年,含试用期),非新录(聘)用人员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
5.须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近三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聘的情形。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2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到临海市民政局507办公室报名(临海市东方大道163号,联系电话0576-85287103)。
(三)报名材料:
1.《临海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二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2张。
报名人员所提供资料务必真实有效,若发现报名信息虚假,则取消选聘资格。
五、选聘程序
经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后择优录用,并办理调动手续。
(一)资格审查
临海市民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聘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须达到拟选聘计划人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则取消本次选聘计划。
(二)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如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未达到合格分的考生,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50%、面试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1:1比例确定选调(聘)职位的考察对象。并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若本人放弃考察的,可视实际情况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交流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聘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交流手续。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临海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临海市民政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