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同意,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毕业 |
专业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拟报考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
5.本系统已就业者除外;
6.服从岗位调配;
7.户籍限绍兴地区。
三、招聘程序:
由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组织人事部及各分院人事科组织实施,由区卫健局人事科及医共体总院纪检监察室全程指导、监督。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4日 上午8:30—11: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总院体行政中心三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总院82185308、丰惠分院82977896、沥海分院82782879、丁宅分院82977868、下管分院82891094、永和分院82815191。
4.报名者随带资料:《2020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编外用工招聘登记表》一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学位)证书及公告上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5.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只有佩戴口罩、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和绍兴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无异常配合登记、测温人员方可现场报名。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内容为专业知识、综合能力。面试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需佩戴口罩、持有有效身份证件和绍兴健康码“绿码”且体温无异常者方可参加。
(三)体检
同一职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负。
四、聘用时间及待遇:
聘用时间、待遇、年度考核等根据各医院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2.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聘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期内需服从工作岗位的调整和安排。
附件:《2020年绍兴市上虞区卫健系统编外用工招聘登记表》
绍兴市上虞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
2020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