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康宁医院前身是1919年民间募捐创立以西医产科为特色的镇海同义医院;建国后,1954年更名为省立宁波疗养院,收治以干部为主的肺科病人,同期附设护士学校;1972年改制为宁波地区精神病医院,1985年更为现名;2005年同时挂牌宁波市精神卫生中心;2015年挂牌宁波市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医院已发展成为具有现代文化理念,集医疗、科研、教学、预防于一体,综合实力较强的市属精神疾病与心理卫生三级甲等精神专科医院。
医院占地面积近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855.5平方米,由坐落于市高教园区北区庄市街道庄俞南路医院本部和海曙区范江岸路1105号的宁波市心理咨询治疗中心组成,核定床位520张,年门诊量17余万人次,年出院病人5200余人次,床位使用率达到100%以上;医院现有职工439人,具有中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76人;院内设临床科室13个,医技科室6个,职能科室15个;宁波市医学心理研究所宁波心理卫生协会、宁波市公共卫生领导办公室精神卫生工作组、宁波医学会精神病学术委员会、浙江省精神医学司法鉴定定点单位宁波市心理咨询师培训等机构及学术团体均设在本院。长期以来,康宁医院承担着宁波市及周边地区的精神和心理疾病诊疗、防治等任务。医院立足“以人为本、病友至上、科教兴院、开拓奉献”的服务宗旨,秉承“厚德、仁爱、凝聚、精术”的核心价值观,肩负“同尽桑梓之义,共筑今日康宁”的医院使命,努力把医院建成一所医防结合、管理规范、技术精湛、服务优良、群众满意的国内一流精神病专科医院。
因院发展需要,现通过医疗人才网https://www.jrzp.com/招聘以下岗位:
岗位一精神科
招聘条件:
1、精神科,博士,中级及以上职称,要求规培,行政职务具体看能力,省级副主委, 福利待遇:宁波市补贴35万,医院补贴15万,20万的科研启动经费+3年的公寓住宿,可以辅助安排家属的工作和孩子就学。
岗位二 精神科临床硕士
职位描述:
1、岗位要求:承担医院精神科诊疗和教学、科研工作
专业要求:精神医学相关专业
学历要求: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年龄35周岁以下。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岗位三 精神科临床博士或正高
岗位职责:
1、承担医院精神医学诊疗和教学、科研工作。
2、博士年龄45周岁以下,学科带头人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岗位四 精神科医师(博士)
岗位职责:
1、承担医院精神医学诊疗和教学、科研工作。
2、博士年龄40周岁以下。
岗位五 护理(历届)-派遣制
职位描述:
1、主要承担医院精神科护理相关工作
2、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其他资格条件:
1、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