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实海宁市社区工作人才队伍,提升专职社区工作者素质,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89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二)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即1986年09月15日至2004年09月15日期间出生)。岗位特别规定除外。
(三)海宁市户籍(截止到2022年09月15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岗位特别规定除外。
(四)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基层工作经历。
(五)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09月15日。
(六)符合以下要求并经海宁市民政局核定的,为海宁市社会工作项目社工:
1.持有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2.连续在我市社工机构中专职从事政府购买项目社工服务2年及以上(截止到2022年09月15日尚未满2年的人员,不符合),且目前仍在项目社工岗位。(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从事项目社工服务由报名人员提供从事政府购买项目社工服务工作证明,不纳入市委社工办备案管理人员须购买方提供资质证明意见并到市民政局209办公室进行审核认定,领取证明)
(七)海宁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已在社区工作满2年且经所在镇(街道)党委同意,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包含在职情况、工作起始时间,经镇(街道)分管领导签字后由镇(街道)党委盖章。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一)本次共招聘专职社区工作人员89名,具体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22年海宁市第二轮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表》。
(二)招聘岗位设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确认人数低于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若以第二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须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定。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由招聘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校专业目录设置及审查认定,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21年)》;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硕士研究生专业参考《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颁布、2012颁布)。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且2022年9月15日未满处分期限的人员。
4.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2〕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5.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资格初审)。本次海宁市专职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形式。
1.网上注册及报名时间:2022年09月15日9时-2022年09月18日16时。
报考人员登录海宁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jrrp.jiarrc.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在线填写报名表,上传报名资料,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岗位要求,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2.报名友情提示。
(1)持国家级社工证请在报名表资格证书栏中填写并上传证书;
(2)根据报考岗位要求在报名时上传资格证书、证明:党员证明、社工证书、退役军人证等,并在报名表相应栏目内填写;
(3)有当地“生活居住”年限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居住和工作两项证明:1.房产证、购房合同等住房证明,或租赁合同等租住证明,或用人单位、社区开具的工作、居住证明;2.社保缴纳证明;
(4)有“专职网格员”“文化管理员”“人力社保协管员”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用人单位所在镇(街道)党委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5)派出所社区辅警岗位须提供:1.由派出所和驻村(社区)加盖公章的派往社区工作证明,包含在职情况、工作起始时间;2.社保缴纳证明;
(6)机关编外人员岗位须提供:由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加盖公章出具的工作证明,包含在职情况、工作起始时间;
(7)跟本次招考无关的证书无需提交。
3.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09月15日-2022年09月19日。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资格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2022年09月15日9时-2022年09月18日16时),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及时关注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报名的,视作对审核结果无异议。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已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2022年09月23日9时-09月25日9时登录海宁市人事考试报名系统(jrrp.jiarrc.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