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满足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需求,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决定赴浙江中医药大学现场招聘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赴医学院校现场招聘计划表(附件1)。本次计划招聘24名,其中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17名、衢江区中医院医共体3名、衢江区妇幼保健院4名。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有志于从事医疗卫生工作,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三、招聘时间和地点
招聘时间:2023年3月11日(周六)8:30-11:30。
招聘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地铁4号线、6号线浙江中医药大学站d出口)。
衢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展位号140-2
衢江区妇幼保健院展位号141-1
衢江区中医院医共体展位号141-1141-2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在区卫生健康局和区人力社保局的指导下,由医共体等用人单位组织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衢江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jq.gov.cn,查询途径:点击进入衢江区政府网——点击“公告公示”进入专题网页)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1日8:30-11: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有意愿且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报名。
3、报名材料:《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赴医学院校现场招聘报名表》(附件2)、自荐书、《就业推荐表》、《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计算机及英语等级证书、各类荣誉及奖励证书、学校出具并盖章的各学期学习成绩单、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的,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和面试对象确定
由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根据《衢江区卫生健康系统赴医学院校现场招聘综合素质能力考评表》进行资格比选,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原则上按照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根据报名及资格比选等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是否调整比例。
面试对象确定后,于3月11日下午通知入围面试考生参加面试。请报名人员在报名后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四)面试
1.面试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具体教室根据学校安排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的形式进行,主要是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思想等内容。面试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抽签,按抽签序号进行面试。每位面试应试者思考和口头答题时间共8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五)签订协议
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对象。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签约。
签约对象确定后,于3月11日下午通知考生,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当场当天)与各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在规定时间内放弃签订就业协议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其它
(一)资格复审。2023年7月中旬,对签约对象的各类证件及档案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标准和要求进行。体检、考核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和考核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和考核的不作递补。
(三)聘用。体检、考核合格者纳入到事业编制(报备员额)人员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除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公务员录用、服兵役外,聘用人员至少在聘用岗位服务5年,未满服务期限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四)安全防控要求
进校参会人员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新冠感染相关症状。自出现症状或核酸、抗原检测结果阳性之日起计,未使用退烧药情况下,发热症状消退超过48小时且症状明显好转或无明显症状,方可申请进校。(外校学生入校请同时请带上身份证或学生证)。
本招聘公告由衢江区卫生健康局、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卫生健康局、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健康局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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