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业务发展需要,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2名,录用后派驻江山市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1.招聘岗位:出纳1名,会计1名;
2.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3.本次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诚信廉洁,勤奋敬业;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其他不宜聘用为政府编外与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5.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养老保险缴纳年限、证书取得等时间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24年7月1日;涉及到年龄计算的,35周岁以下指1989年7月1日之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9日至8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江山市南三街5号3楼303办公室。
3.咨询电话:0570-4020402。
4.报名所需材料:应聘人员需自行下载填写《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表》(详见附件2)粘贴一寸免冠近照1张,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户主页与本人页)、学历证书、职业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的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其中: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招聘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否则按比例核减(销)招聘计划数。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仍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3.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参加考试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四)体检、考察
综合得分为笔试+面试的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根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放弃体检。若出现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则按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聘用
1.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能力及表现确定是否正式聘用。经确定聘用的人员,统一与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四、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对违反纪律的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应聘人员在参加笔试、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与体检的,视作放弃。
3.本通告由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江山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招聘计划表
2.报名表
3.工作经历证明
江山市交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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