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河庄街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涉及5个岗位,计划招聘11人。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及其他情况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年龄、技能等要求,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
4.其他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20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
(2)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工作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0日。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0日起至7月30日17时
2.报名方式:在线扫码报名。
3.报名提供材料:
(1)《河庄街道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扫描件(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1张;
(3)报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需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等可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原件扫描件以及从事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附件3)。
4.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5.本次招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通知,请务必留意,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及时查阅的视为放弃。
6.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参与考试资格。
7.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时事热点、材料写作等掌握程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笔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必须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规定的考点、考场和时间参加笔试,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笔试资格。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岗位计划与招聘岗位参加笔试人数比不足1∶5的,该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实施前,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可在本招聘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60分,低于合格分的人员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应聘人员可在“江城河庄”微信公众号查询入围成绩。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计算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根据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如总分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标准参照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应聘人员在体检前确认不参加体检的,可以在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弄虚作假、考察中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可在该招聘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程序。
七、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在“江城河庄”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批准的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说明
1.被聘用人员统一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由指定的人力资源公司与其签订用工合同。
2.工资待遇暂按《河庄街道机关和下属部门(单位)临雇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3.笔试、面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建立编外人员后备人员储备库。本次招聘进入面试且面试合格,但未录用的考生,组成后备人员储备库,缺岗时按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储备库自面试公告发布日起有效期为1年。
5.报名咨询:
咨询电话:0571-57176959(金老师),0571-57120730(童老师)。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