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南湖学院地处长三角中心城市—嘉兴南湖之畔,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嘉兴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岗位要求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与心理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1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四)具备学校要求的时限内及时报到入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如实填写《嘉兴南湖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和《嘉兴南湖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将报名所需佐证材料(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的扫描件压缩包发送至报名邮箱:jxnhxygkzp@jxnhu.edu.cn,文件命名为应聘人员名字+应聘岗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学校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件(请确保填报的邮箱信息准确无误并保持关注)的形式通知初审结果。
本次公开招聘设置开考比例,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组织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
1.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不指定参考书。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分数并列者均进入)。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和面试
面试前,学校将对入围面试对象进行资格条件现场复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面试,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和考试等相关信息将在学校官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自行查阅。
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通过后原件退回。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照拟选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资格。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由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嘉兴南湖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中出现放弃或不合格的,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相关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社会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为本校教职工直系亲属者,或有其他需要本校教职工回避情形的,需向学校报备。
(二)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嘉兴市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南湖学院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南湖学院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南湖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南湖学院官网(www.jxnhu.edu.cn),届时应聘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人:沈老师 联系电话:0573-83640391
监督电话:0573-83833993、0573-82228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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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原标题:嘉兴南湖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综合秘书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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