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聘岗位及要求
02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四)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在职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五)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姐妹),招聘条件可适当放宽。
03不予招聘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一)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二)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四)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五)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六)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七)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八)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九)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十)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一)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04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9月2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17:00)报名方法:①如实填写电子报名表(附件1)内容并将电子1寸照片贴入照片栏;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学历证书照片;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格式);⑤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将上述资料打包并命名为本人名字发送至电子邮箱:569794451@qq.com。
2.现场确认(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9月27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17:00)地点:淳安县公安局政治处3307办公室(淳安县千岛湖镇排岭北路30号)。已参加网上报名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未参加网上报名人员可于当天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并同步提供资格复审材料)。资格审核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资格复审提供资料(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淳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1)一份、《健康承诺书》一份,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一份;(2)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出示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内院校毕业须提供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4)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特长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份。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招聘计划2倍数的,按1:2的比例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二)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男)或800米长跑(女)三项。
体能测试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笔试范围主要包括时事政治、基本法律(《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1:2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报考人数不足,视情相应核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根据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分,总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不合格的,其缺额按照笔试、面试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内容、标准等参考人民警察要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要素,综合排名后,向社会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予以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接受岗前集中培训,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警务辅助人员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警务辅助人员聘用资格。考生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05合同和待遇
聘用人员按照现行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不低于5年。工资待遇实行层级化管理,试用期转正后,年收入7.5万元起(含五险一金)。
06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体能测试前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应的应慎重是否参加体能测试,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此公告由淳安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1-64813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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