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绍兴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劳务派遣形式)普通辅助类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3月15日后出生);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6.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二、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截止;
2.报名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解放大道649号北辰商务大厦1307室;
3.报名资料:报名时请随带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粘贴近期免冠1寸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咨询电话:0575-88738273(史先生)。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各种资料、信息均需真实有效,否则将取消报名、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组织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主要对应聘者“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测验。
若报名人数较多,则通过先笔试再面试的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在招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录用公示
根据总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不按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1.实行编外用工管理,合同期内根据约定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待遇按照绍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年薪为5万元左右(含五险一金)。
3.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未妥善处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公告由绍兴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绍兴市招商投资促进中心编外用工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s://sx.sxrc.com.cn/sxrcw/webpage/page/informationdetail.html?id=1647badb-cfe1-4e18-bb26-209d38160d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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