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苍南县莒溪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镇机关协管员2名。
二、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2.户籍不限(苍南户籍优先);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90年4月01日至2007年4月01日期间出生);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公正,责任心强,无社会治安不良记录;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4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苍南县莒溪镇人民政府(莒溪镇云山路132号)三楼党建办A305室,咨询电话:15706788158。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照片2张,招聘报名表。
4.报名人数与岗位数不足2:1时,相应减少考试名额。
5.资格审查后,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初审未通过者将不再另外通知,敬请谅解。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四、考试方式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笔试、面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与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如遇体检、政审不合格的,其空缺人员在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替补。
六、聘用
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经苍南人才网公示3天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由镇党委统一安排岗位。
七、其他说明
1.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2.体检费用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3.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经试岗期三个月鉴定合格,工资福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加班补、差旅费岗位津贴等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已在县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如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的不予录用。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莒溪镇人民政府。
苍南县莒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