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制外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驾驶员2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行政处罚记录,无重大交通违法事故记录,无不良嗜好;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温岭市户籍;
4、年龄18至30周岁(1990年12月14日至2002年12月14日出生);
5、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6、持b1类以上(含b1)驾驶证。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2、地点:温岭市人民检察院515室(温岭市太平街道横湖中路218号);
3、资格初审:查验由报考者本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填写《温岭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制外驾驶员报名表》,提交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二)考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驾驶技能测试。
(三)体检、考察
1、体检:按驾驶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2、考察:经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本院进行政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录用:经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待遇、管理
实行派遣用工方式管理,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年薪约4万元(含五险)。
本招聘公告由温岭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6-86086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