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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公开招聘15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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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1973年3月30日,注册资本6.99亿元,总资产13.4亿元,承担着楚雄规划区生产、生活自来水供应、城区污水处理等职能。目前有4座自来水厂,平均日供水量约12万m3;管理维护城区供水管网788km。运营管理3座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平均处理量约14万m3,排放标准均为一级A标;运营管理1座工业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约0.89万m3。公司供排水范围涉及鹿城、东瓜、紫溪、苍岭4个乡镇,服务人口约40万人,供水服务用户约12万户。

公司组织机构健全,下设22个部门,4个全资子公司;建有1座发展历史陈列馆,1个党建群团活动基地,现有在职职工196人。经过多年的不断建设,公司已形成了完整的从制水到管道安装维护、水质检测、管网巡检维护、水处理设施设备维修保养、供水、污水处理、污泥处置、水表检测、客户服务、涉水物资采购供应、供排水项目建设等相配套的完整供排水体系。

近年来多次获得“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云南省“供水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先进文明单位”、楚雄州“云岭国企党旗红”示范点、楚雄州“无偿献血先进集体”、“楚雄州文明单位”、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清廉企业”示范点等荣誉称号。

目前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委托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州人才发展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原则。

二、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人。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较强的协调能力,遵守纪律,有团队合作意识和爱岗敬业精神;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18至35周岁(1989年8月1日至200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6.有户籍限制的岗位,应聘人员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即符合户籍限制条件。①应聘人员身份证地址码与岗位要求的行政区划代码相同,如要求户籍为楚雄州的,身份证号码前4位是“5323”即符合报名条件;②应聘人员具有岗位要求相应户籍的。

7.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证书,且在www.chsi.com.cn(学信网)查询到学籍信息。

8.招聘岗位有专业类别和专业要求的,参考《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应聘人员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的,可根据相适性和相近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相适性,应聘人员专业与公告发布专业相近性)的原则予以审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受行政处分期间或期限未满的人员;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未毕业的普通高校在读人员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7日8:00至9月1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提交报名申请

应聘人员在“楚雄州人才发展公司”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1.报名流程:登录“楚雄州人才发展公司”微信公众号→选择“考试报名”→进入“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招聘”小程序→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名申请→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

2.报名需要提供材料: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信网备案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如有必须提供)扫描件、资格证书(如有)扫描件、身份证号前4位不是“5323”的提供户口册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附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扫描件。

应聘人员应当确保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清晰(图片、扫描件材料)。如因提交虚假材料或填报信息错误、模糊导致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等问题的,后果自负。

(三)报名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8月27日8:00至9月3日12:00。

2.报名资格初审采用系统自动审核及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系统及人工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3.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公司”微信公众号推送给个人,请应聘人员关注此公众号并留意报名系统信息。

4.报名信息修改。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2024年9月3日18:00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逾期未修改者视为放弃应聘资格。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5.资格初审答疑。对资格初审有疑问的,请于2024年9月3日18:00前向州人才发展公司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四)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8月27日8:00至2024年9月4日24:00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公司”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每人缴纳报名费10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放弃笔试考试及后续程序的,一律不予退费。

(五)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缴费人数比例等于或高于1:3方能开考,低于1:3的,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裁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因取消招聘岗位的退还应聘人员报名费(无息)。

(六)准考证打印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9月5日14:00至笔试开考前。

2.准考证打印方式:登录“楚雄州人才发展公司”微信公众号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如遇问题,请与州人才发展公司联系解决。

五、笔试

(一)笔试形式: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及相关岗位专业知识掌握水平。

(二)笔试时间、科目和地点:

1.时间及科目:

2024年9月8日上午8:30—10:00《综合能力测试》

2024年9月8日上午10:00—11:30《岗位能力测试》

2.地点:以准考证上载明地址为准。

(三)笔试内容:本次考试不设定具体的考试命题范围。

(四)笔试成绩计算

1.《综合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

2.笔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岗位能力测试》×6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五)笔试成绩公示和公布。笔试成绩公示3天(含公布当天),公示期间仅接受参加考试但成绩为0或被标记为缺考、对违纪有异议的人员查疑,查疑结束后公布成绩。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2天内,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成绩相同,按《专业知识》成绩较高人员、学历较高人员、相同学历下持有学位证人员、持有岗位履行职责相关职业(执业)资格证人员、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的优先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二)资格复审地点和时间另行公告。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告。

(三)资格复审内容

1.资格复审审核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凡不具备招聘条件中的任何一项条件及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即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体检、考察、聘用资格。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以及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交无人事劳动关系纠纷的书面承诺,如考察阶段发现应聘人员原工作、协议、合同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终止合同或存在劳动人事纠纷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七、体检

(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普通公务员体检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

(二)体检由州人才发展公司统一组织到县(市)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八、考察

由州人才发展公司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再次核实是否符合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不合格者、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均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九、拟聘用人员确定和公示

(一)根据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

十一、递补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体检及考察等环节有不合格、逾期未参加、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的岗位,可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合格人员。递补两次后仍未招聘到适合人选的岗位不再递补。

十二、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根据公司的薪酬管理办法施行。

(二)其他福利待遇:按公司的规定执行。

十三、招聘纪律

(一)州人才发展公司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组织及实施。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报考和聘用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十四、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关注“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如招聘计划裁减、笔试成绩公示等普遍应聘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将在上述微信公众号公告,所有事项凡在微信公众号公告即视为应聘人员已经知晓。

(二)应聘人员未按公告或通知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聘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应聘人员要确保报名填写联系电话畅通,因所填写联系电话不能取得联系视为应聘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应聘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楚雄市供排水有限公司和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78-3117323(楚雄州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878-313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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