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精神,现将体检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入围体检人员(已另行公告)
二、时间与地点
请于7月21日(星期五)上午6:30准时在洞头区教育局(北岙街道人民路11号)一楼大厅集中。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的,视作放弃体检。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350元)由考生自理,支付宝或现金支付,请考生带足现金以备加检项目所需。
四、注意事项
1.请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及2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谢绝其他人员陪同。
2.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应在《体检表》上如实填写病史。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3.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上衣(外套除外)不要穿胸前带有亮片或金属的衣服,不带任何手饰、项链以免影响检查,女性受检者不要穿连裤袜或裙装。
4.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凭医生证明,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
5.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在体检初检医院进行。如考生不按规定要求进行检查的,当场签字确认,视为放弃该项检查。
6.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对您的聘用。
8.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在体检过程中考生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体检结束后,请即开通手机,以便有事联系。
10.在体检过程中有舞弊或其它违纪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11.待体检全部完成后,将按照公告规定,按照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并及时上网公布。
12.如有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请提前告知,联系电话:0577-63482326。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7月18日
原标题:2023年温州市洞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体检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dongtou.gov.cn/art/2023/7/18/art_1254239_59058885.html
(责任编辑:小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