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办公室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公开选调干部3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01
选调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02
选调条件
1.公务员选调范围为椒江区内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干部选调范围为椒江区内在编在职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距离最近一次转任不满一年的人员、涉及机构改革单位人员不可报考本次选调。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综合能力,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干净担当,身心健康。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4.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92年5月以后出生)
5.具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6.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镇(街道)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镇(街道)工作满5年;部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同一单位工作满3年;上级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
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24年5月。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务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转任后将构成《公务员回避规定》不得转任情形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在重大疑点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及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03
选调办法、程序
1.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如审核符合报考条件人数或实际到场参加选调笔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不足3:1的,则根据报考人数按比例相应核减选调人数。
2.笔试
主要考察综合文字水平、理论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等,笔试成绩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放弃面试,可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如面试对象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4.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调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等。
考察前,考察人选需提供所在单位书面同意意见,因考察对象自动放弃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
5.公示和调动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影响转任情形的,依照规定取消其转任资格,并根据需要递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04
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至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
05
报名地点
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办公室秘书一科(椒江区政府行政大楼809房间),联系人:叶青,联系电话:88830870。
06
报名办法
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均可。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时带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2张,本人有在刊物上发表文章、论文及执笔起草有关材料的,请一并提供;网上报名的,须将有关资料扫描后报区委办公室邮箱:jj823823@126.com。
07
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中共台州市椒江区委办公室负责解释。